刚到家,哭诉人生第一次劳动仲裁的经历
由于公司欠薪(疫情前就欠了),所以年后 3 月提了离职,由于公司未履行离职协议上的部分条款,之后发起了劳动仲裁
等了快一个月,终于开始了仲裁调解(先调解再上诉),调解结果是失败,我拿不到离职协议上的年终奖
调解员对于我提出的要求(修改 2019 年年终奖发放时间,从 2021 年 6 月改为 2020 年 6 月)表示,成年人要对自己签的离职协议作数(被公司给到压力签离职协议的我表示还是太年轻),虽然他也和公司方表示这个 2021 年的时间太久,应该修改,但是公司方态度不但强硬,还信口雌黄语气恶劣(说我发起劳动仲裁是浪费公共资源 balabala,我呸!),最后的结果是等到 2021 年 6 月(估计公司早凉了)再强制执行发欠款。。。 期间调解员是秉承着不偏不倚,快速了结的态度在工作(对于员工其实是吃亏的)
这边划几个重点,也是调解员对我的忠告:
- offer 上的薪资福利都是不作数的,要把 offer 上的内容转化到劳动合同上才行,优先级:劳动合同>Offer
- 自己签下的协议法律就认账了,再想改很困难,(请律师的自行忽略)
- 入职前一定要查下公司是否有违法的记录,可以用天眼查、企查查这种,有违法记录的公司不是快饿死的情况就不要去了,这家公司就有,名字我就不公布了
毕业到现在第一次劳动仲裁,全程我的手都在抖,毕竟内心还是个小姑娘(不要脸啊喂!),最后这个结果也算吃一堑长一智吧。经历这次越发觉得想进事业单位或者体制内了,外面的世界太险恶了,目前还在找工作,只能相信明天会更好,共勉。
PS:本着普罗大众的精神,并非发起网络暴力,希望大佬别把我关小黑屋,也请大家别问公司名称,靴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