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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偿公司 1 万 8,奇怪的事件增加了!这会不会是一个历史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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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4 月 2020

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偿公司 1 万 8,奇怪的事件增加了!这会不会是一个历史存档~

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偿公司 1 万 8,奇怪的事件增加了!这会不会是一个历史存档~

資深大佬 : clemente0620 16

扬州某公司员工王某和李某,被要求加班完成产品检验,否则公司将违约。两人为逼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拒绝加班,导致公司赔偿 12 万元。公司将其告上法庭,两人被判赔 1.8 万。法官: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但遇紧急任务要求加班必须服从。你还敢拒绝加班吗?

https://www.weibo.com/1618051664/IFJlirHvZ

大佬有話說 (74)

  • 資深大佬 : statement

    说的没毛病,紧急任务。只能指军警吧。不适用商业公司

  • 資深大佬 : doresu

    想知道这是啥公司

  • 資深大佬 : dapang1221

    从之前 hw 以及各种事情都可以看出来,gov 正在向资本倾斜

  • 資深大佬 : Jooooooooo

    奇怪的法院判决多的很

    这个算啥

    只是让你赔钱已经很不错了

  • 資深大佬 : jadec0der

    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905.htm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二条,(一)(二)肯定都不是,这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資深大佬 : northpolepuppy

    一个商业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紧急”情况,以后劳动者的境遇更加艰难

  • 資深大佬 : wobushizhangsan

    扬州彭宇案,这个法师大人会千古留名。

  • 資深大佬 : DT27

    感觉这法官要倒霉。

  • 資深大佬 : danngenel8788yyu

    @jadec0der 类比以前流氓罪的其他流氓行为,现在的就 8 说了,总之,企业和法院那边 py 即可。普通员工个人的路子一般没这么大。

  • 資深大佬 : emmo

    直觉性地想看一下判决书是怎么说的,另外,这是一审判决?

  • 資深大佬 : solidground

    @statement 是啊。公司你能有什么紧急任务。只怕以后紧急任务会被公司滥用

  • 資深大佬 : chaos4fun

    扬州法官该整治整治了,屡次带坏社会风气

  • 資深大佬 : coderluan

    上的法条 18 年末才更新的,之前确实规定了加班不用和员工商量的情况,我倾向于这事属于法官的业务水平没跟上法律进步的情况,估计应该很快就会被纠正的,建议大家先冷静一下。

  • 資深大佬 : coderluan

    比较认可这个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1712771/answer/1192287357

  • 資深大佬 : zuijiasy

    能不能把视频看完再评论?

  • 資深大佬 : moyupoi

    其实这么说所有公司加班理由都很充分了,公司项目要上线,不干完就要赔偿,员工不加班要一起赔偿,想想也挺带感的…

  • 資深大佬 : CRight

    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制造口罩什么的还能理解

  • 資深大佬 : redtea

    不愿加班,开除就是了,公司居然要起诉员工,现在的劳动者太不容易了。五一前夕,放出这样的新闻,不知用意何在?

  • 資深大佬 : nicevar

    看情况了,确实是紧急任务造成损失判赔偿没啥问题,总有些人说话不经过大脑,商业公司就没有紧急情况?公司线上服务挂了有大量用户受影响需要支持算不算紧急服务?自己的云主机出问题巴不得商家一分钟解决问题,一个外卖叫不上了都能喷天喷地。

  • 資深大佬 : WinnieNumberTwo

    扬州法官的水平之低,跪舔姿势之难看已经不止一两次了。两个员工不肯加班,几个小时的工作量造成 12w 损失,大概这家公司加上老板就 3 个人?笑死。

  • 資深大佬 : des

    @nicevar
    要看法律条文啊,不然判决依什么来的?
    5 已经列出来了,可以看一下

  • 資深大佬 : winterbells

    @dapang1221 #3
    不是倾斜吧,公检法政,甚至是商都像被控制了似的

  • 資深大佬 : dodo2012

    发现很多人不看内容

  • 資深大佬 : geekaven

    “紧急”这就很微妙

  • 資深大佬 : ybbswc

    五一强制劳动节。。。

  • 資深大佬 : statement

    @nicevar 商业公司的紧急情况只是他自己的紧急情况,不能列入国家法规。商业公司应该合理安排人手和轮休来应对。云服务商提供 7×24 小时服务。 但人家是轮休的。 我服务挂了我怼服务商但不能要求一个员工提供 7×24 小时服务吧

  • 資深大佬 : LZSZ

    这判决感觉有问题,看经过曝光后能不能翻案。

  • 資深大佬 : snk100

    关注事件后续进展。

  • 資深大佬 : bravecarrot

    里说这是紧急状况的笑死人了
    希望你工作每天都是紧急任务吧

  • 資深大佬 : lihua

    确实奇怪,最好能够看看判决书。

  • 資深大佬 : genesislive

    加班的那些是不是每个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1.8 万的加班补贴?

  • 資深大佬 : Cielsky

    @nicevar 紧急情况需要事先声明吧,不能老板说紧急情况就是紧急情况
    在知乎看的是需要写进公司劳动手册然后去备案,也不知道真假

  • 資深大佬 : please0stop

    这个我一点都不奇怪,遇到紧急的是要去做的,不然就因为你倔强那一点点,不公司造成严重损失,那哪家公司顶得住,哪家公司敢保证没有意外情况呢,不过得给加班费,然后不能老是意外

  • 資深大佬 : daozhihun

    这个不是公共安全、抗洪抢险之类的事件,如果公司利益收到损失就算紧急事件,那么公司把原本需要 10 个人的活分给 5 个人干,完不成任务合同违约要赔钱,岂不是所有合同都变成紧急事件了?

  • 資深大佬 : niubee1

    如果公司员工手册里有相关的条款的话,你还是需要加班的,不然公司都别开了,特别是国内这么恶劣的商业环境下

  • 資深大佬 : superrichman

    上热搜了这案子就有可能翻。 /doge 无奈

  • 資深大佬 : JmmBite

    法官明显的发条适用错误。一审判了就定性了?智障真多

  • 資深大佬 : nicevar

    @statement 拒绝加班有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和人们生活影响为什么不能考虑列入法规?法规完全可以与时俱进。线上有服务的公司不提供 7×24 小时服务的多的去了,你怼他们需要维护就得有人加班,这是很简单的逻辑, 有轮休怎么了?节假日上班你给个轮休就不算加班了?需要多发的薪水你就不想给员工了?

  • 資深大佬 : daozhihun

    @jadec0der 我觉得不算,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情形明显不是由这个公司来决定的。

  • 資深大佬 : wszgrcy

    10 个人的工作 给 5 个人干,然后强制每天 16 个小时紧急工作,并且工期只有一个月,是不是哪怕你提交辞职,也必须要干完这一个月?并且公司不给加班费,只允许调休(只允许本月调休)?

  • 資深大佬 : charlie21

    在劳动力密集行业 从来都是 gov 向资本倾斜

  • 資深大佬 : choury

    @nicevar 终于找到发财的路子了,开个公司,疯狂接单,带违约金的那种,招人天天 007,走了就再招新的压榨,不愿意干就打官司要赔偿,不要太爽

  • 資深大佬 : zxcslove

    太快了太快了

  • 資深大佬 : yoke123

    可以写入教科书了

  • 資深大佬 : TypeError

    寻衅滋事 /非法访问国际信道之类罪名还存在一天,我就不会信大陆的法治

  • 資深大佬 : statement

    @nicevar 提供 24 小时服务的。白班夜班轮班倒,拒绝加班赔偿的逻辑是什么? 你招一批晚上,节假日属于正常工作的,或者协商人家同意的 。为什么拒绝加班就赔偿,人家拒绝加班,你有一批愿意加班或者属于正常上班时间的不就行了。

  • 資深大佬 : gamexg

    @coderluan #13 我才你说的是这一条?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可是这条限定的是”旺季” “农副产品”紧急任务,而这个公司看起来不是农副产品公司

  • 資深大佬 : hanbing135

    法官的业务水平差而已

  • 資深大佬 : Vegetable

    这个应该是因为员工包含了主观恶意——让公司赔钱,并造成了客观事实——公司赔钱了。并不是单纯的拒绝加班赔钱。我觉得这个新闻被加工了。

  • 資深大佬 : CrazyMoon

    这可是作为正面典型上了电视了。。说是法官个人水平问题的人觉得什么案子都能随便上电视吗?

  • 資深大佬 : jimmyczm

    天天紧急任务看你敢不敢离开公司一步,离开就起诉,这个沙雕法官,建议这两个人提起上诉

  • 資深大佬 : defunct9

    感觉本案的法官翟森斌和彭宇案的法官王浩差不多,必将被大家记住

  • 資深大佬 : nicevar

    @statement 你是生活在现实世界吗?怎么感觉跟个小孩子一样,即使是提供 24 小时服务的,值班的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你搞清楚好吗?这时候还是需要平时不加班的人临时加班,即使你找一批愿意加班的人,这些人如果临时不愿意加班去解决问题呢?

  • 資深大佬 : gamexg

    补下资料:

    一审录像
    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2600915?comment=1

    二审资料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1712771/answer/1192582274

  • 資深大佬 : BIAOXYZ

    @nicevar #19 打开这个链接 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905.htm ,自己去看看劳动法里“紧急”怎么定义的。

  • 資深大佬 : cmdOptionKana

    看了知乎上的一审二审资料,感觉一审的表达有点诡异,感觉上有偏向,在语句中表达出来有点不太公正的感觉:

    “考虑到常学红、石纪美此前均同意加班的事实,群发公司有理由期待在生产任务紧迫时常学红、石纪美会同意群发公司的加班要求,而常学红、石纪美在明知生产任务紧迫的情况下依然选择拒绝加班,其对于因此造成的损失即使不是故意所为,至少也存在重大过失。”

    “常学红、石纪美依然拒绝加班,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听之任之,毫无半点主人翁意识,其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负有一定的过错,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而二审的表达看起来完全是另一个感觉:

    “但群发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与指挥的职能,其与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具有不对等性,应当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案涉产品迟延交货导致的损失属于企业的经营风险,应由群发公司自行承担。”

  • 資深大佬 : LanFomalhaut

    @cmdOptionKana 二审的意思好像是员工上诉的话就会改判,但是现在因为员工没上诉 所以只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 维持一审判决

    然后看到另一个劳动纠纷案 公司因违法解除赔偿了 44K (也是打到了二审法院) 感觉就像是员工这边拿了 44K 那边赔点回去 也就算了的感觉..

  • 資深大佬 : nereus

    目前剧情不完整。这个更像是员工拿项目合同违约金做要挟敲诈公司给他离职赔偿,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带有明显恶意和构成敲诈勒索

  • 資深大佬 : statement

    @nicevar 笑死了。给你说法律,你又扯极端?现实是很复杂。 很多人愿意或者被迫愿意。但这和违法有什么关系?

  • 資深大佬 : kimown

    我发现了一条发家致富,一本万利,毫无风险,法律担保的路子

  • 資深大佬 : FerrisChan

    这个派对,真 tm 疯狂

  • 資深大佬 : miao666

    @wobushizhangsan 这个真的罗生门,后来彭宇承认自己确实刮碰了那老太太

  • 資深大佬 : miao666

    @nicevar 你说的这个可以通过轮班制度解决的,而各种云服务公司确实也是这王处理

  • 資深大佬 : leedong00

    看着吧,这种事会越来越多的,各各老板会以此为证,因为有先例了

  • 資深大佬 : CuVee

    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国家资本主义

    现在别说社会主义了,连资本主义都不如

    资本主义好歹只有资本家一座大山压着

    现在是资本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了

  • 資深大佬 : chanchan

    以后可能是常态呢亲

  • 資深大佬 : lysS

    这个世界太疯狂,

  • 資深大佬 : Nadao

    @choury

    开嘛,不要放嘴炮。

  • 資深大佬 : netstu

    看你们聊的这么伤心,我还是给你们讲个笑话吧

    我们是法治国家

  • 資深大佬 : nicevar

    @statement 我看你没笑死啊,倒是你驴唇不对马嘴,你觉得我哪里扯极端了?值班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是极端?排班排到的人有时候不想去这是极端?你除了说了法律两字之外有任何实际性的内容?另外我有半个字提到违法了?

  • 資深大佬 : statement

    @nicevar 你还不是走极端,公司 24 小时服务 招人三班倒不就行,总有一个人属于正班。正班出了问题找对应负责人就好。你夜班出的问题还能因为白班负责人不加班追责吗? 合理安排任务排班,准备应急方案,这不是成熟公司应该做的,必要时还可以和人家协商。但协商不成功也没权利追责,就是企业的经营风险。

  • 資深大佬 : nicevar

    @statement 我看倒是你一根筋的走极端走到底, 好像在你的脑袋里绷紧了线上服务的公司都是提供 7×24 一样, 扯了大半天就咬着这个不放, 提供线上服务不提供 7×24 小时的一大堆, 人家公司一年才出几次故障, 难道还要招人三班倒?

  • 資深大佬 : statement

    @nicevar 所以大厂没有轮值人员? 你可以为了节约成本不招人三班倒啊,但出了事,你难道法理支持去追责非当班人员? 现实可操作空间确实很大。但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就是。你想省钱你就要承担经营风险。你既然是协商就要承担协商不成功后的风险。所以你愿意承担这个风险你就可以不招。那么简单的道理不明白?

  • 資深大佬 : statement

    @nicevar 你举那例子如果我是老板。我也不招三班倒。 一年才出现几次故障,我给点利益或者给点威胁 就能协商成功 70%的比例有人愿意加班 大概五年十年才出一次意外,这点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招三班人员的成本比很划算。 这个就是我因为成本自愿承担风险。 如果风险更大那我就会投入更多成本去应对风险。 你不想投入成本还要把风险转嫁到劳动者,你受益怎么补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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