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被公司降薪,要硬钢到底吗
劳动监察大队走起吧。
如果他们故意不给出合同,就是非法用工。
举报后,仲裁要求看合同的话,举证倒置应该会要求公司提供合同。
我找了一下
每个人在这里理直气壮的说,只不过是因为别人想要牵走的,不是自己家的那头牛而已。
企业是应该有社会责任,但一个健全的制度,应该由企业缴纳税和保险,然后由相关机构来统一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不是把所有的矛盾,都转化到企业和员工之间,实际上这并不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矛盾。
在国内这个问题和责任比较模糊的原因之一,是很多企业属于国企,跟有关部门吃着一个锅里的饭的,所以当然可以各种福利要求都能执行到位。
像去年疫情期间,国企下面的铺子就可以免租金,万达这种规模的也能免租金,但如果非要个体私人房东也免租金,就是强人所难了。
不过也别急,反正等阿里,腾讯这些都姓了赵,后面跟随的一起站队,一切就都不难了,就能有更多的人体面的享受到各种福利了。往回数 30 年,就没听过哪个单位哪个厂,员工怀孕了随便就开除了。
大家以后都是有单位的人,一起努力奋斗,添砖加瓦。
你可以去搜一下,比如 weibo,案例不少。 即使你接受降薪 50%,后面还会想办法恶心你,逼你走。
每个国家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我只是说一下德国的情况,提供一些借鉴:
企业每月按时按照比例缴纳社保,比如失业保险给劳动局,医疗保险给保险公司,任何一项没有交,都等着倒霉吧,这可能就是你说的,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监督么?是的,不但一个,需要至少两个,劳动局是一个,医疗保险公司是一个,另外还有养老保险公司。这些公司或者机构既然收钱,当然得要盯着。
按时缴纳各项费用之后,企业没有任何其他负担:
1. 孕妇身体不适,需要请假?别说孕妇了,就算是普通人请假,你请假一天,这一天的工资是医保付,你请半天,医保付半天,你请半个月,医保付半个月。
2. 产后夫妻双方合计 14 个月的产假,工资是由劳动局付,金额根据你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按比例计算,也就是由你平时缴纳的失业保险来 Cover,企业不用掏钱。
3. 甭管是企业辞退还是自己主动辞职,失业金都是由劳动局支付,金额多少根据你的平均工资,时间长短,根据你的工作年限,企业要做的就是帮你在劳动局的登记表格上敲一个章,仅此而已。企业不需要跟你算啥 N+几,到底能拿多少不归企业管。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招来一个孕妇,哪怕她是入职第二天就怀孕了,麻烦的也就是需要在产假期间再招聘一个临时工来干活(职位是要给孕妇保留的,一般最多可以保留 3 年,企业也愿意留,没有额外成本,好不容易那么多次面试手续招进来一个人,干嘛非要辞退赶走)。
所以我说的理想一点的应该是类似这种模式,都说要改革,保障要社会化,但是不能说社会化了,保障也没了,无论对企业,还是对雇员,保险费用并没有少交,但是最后双方利益却都无法保障,那么钱哪里去了?
刚刚顺手查了一下,国内失业保险是企业交 2%,个人交 1%,总共 3%,生育险各地不一样,一般是 0.8%。参考一下,德国的失业保险是企业 1.2%,个人 1.2%。
所以,拿了 3%的不作为,交了 3%的在互相伤害:交 1% 的骂交 2% 的是资本家,没良心,交 2% 的认为交 1% 的在蹭福利,占便宜。双方都不认为拿走 3% 的有任何不妥之处,很有意思。
这么一推你是不是又要知道为什么有的企业不愿意招已婚女性了?
要是再给你个刚上班就结婚生娃的例子你是不是又要知道为什么有的企业不愿意招女性了?
你这么聪明需要我们给你颁奖吗?
一方面遵纪守法的企业觉得用工成本高企,要干不下去了,小微企业存货艰难;另一方面,不守法的老赖企业又活得很滋润,各种骚操作,996,福报。。。
举个例子,老婆单位是欧美 500 强,一般都是签 3 年合同,有个人(姑且叫 A 吧)表现不太好,准备合同到期不续签了,赔钱炒掉 A,结果 A 拿出三甲医院证明,说自己怀孕了,只好续签 1 年合同,一年后合同到期,再次续签到哺乳期结束(时间应该是有零头的,好像是多少个月,时间截止到恰好哺乳期结束),到期后按劳动法规定赔钱炒掉,A 在这些时间基本就没怎么来单位。
就说一般人家,以后生了孩子请了保姆,每天中午来做饭打扫卫生,一个月工资 1W,保姆工作俩月自己怀孕了,告知你,身体不适,不能打扫卫生,只能做饭,你说那就改洗衣服做饭?不可以的,雇主不能擅自更改工作内容岗位哦。从每天做午饭,改成每天做午饭晚饭两顿饭?不可以的,雇主不可以擅自更改工作时间哦。你说那一个月不能给 1W 了,只能给 5K,你这是严重违反相关条例,要赔很多钱的哦。你想要解除合约,不可以的,孕妇权益受保护的哦。
你以为这就是极限了,凑合付了 10 个月的 1W,结果保姆生了孩子,彻底不来了,因为要休产假了,你的 1W 还是要继续支付的哦。
听上去就很棒,但这样的规章制定为什么绝对不会执行呢,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开公司,但真的大多数孕妇家庭生了孩子都要请月嫂请保姆啊!这就是每个人自己家的那头牛!
P.S.:万恶的西方社会,保姆月嫂,保洁阿姨和程序员都是打工人,享受一样的产假福利哦。
譬如好多人口口声声要保护孕妇权益,但公交车上不愿意让座,超市里如果遇到个孕妇收银,动作缓慢一些,只会觉得这家超市怎么这么不人道,却丝毫不会认为自己的想法错误在哪里,动作缓慢些怎么了,自己时间就那么珍贵,多等一会都不行么?
甲方打电话给乙方催一份材料,乙方说,不好意思哦,负责的员工怀孕了今天请假,可能得明天才能回复。甲方大发脾气,你们公司怎么人事管理这么差劲。
这样的假菩萨客户大量存在,就只能逼迫企业认为孕妇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碍手碍脚。
个人与保姆之前不是普通“雇佣”关系
本质上是 “个人 — 公司 — 保姆” 关系吧。保姆问题就被你轻描淡写的从保姆与公司间的主要矛盾转转移到了保姆与“我”的头上?
好,既然你说不是普通的雇佣关系,那你不妨说说,如何才能变成普通的雇佣关系?
这些规定和举措的根本不还是为了维护妇女同志的权益,保护妇女儿童么,只要这个立意是对的,就应该去推动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