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Hostloc 空間訪問刷分
  • 售賣場
  • 廣告位
  • 賣站?

4563博客

全新的繁體中文 WordPress 網站
  • 首頁
  • 恭喜网文成为下一个被资本爆菊的产业
未分類
2020 年 5 月 16 日

恭喜网文成为下一个被资本爆菊的产业

恭喜网文成为下一个被资本爆菊的产业

資深大佬 : boboliu 9

恭喜网文成为下一个被资本爆菊的产业

恭喜网文成为下一个被资本爆菊的产业

知乎这老哥就差明说了

大佬有話說 (72)

  • 資深大佬 : chinvo

    起点一直以来, 自盛大收购之前, 到现在在阅文旗下, 都是在不断试探作者底线, 并且这个底线在起点有意为之之下越来越低

    中间闹过几次, 改善过几次

    不过就是先降 100 再涨 20 这样的把戏

    一次次把各种条件往下压

    这次的合同, 也只不过是把以前某个时期的合同复刻一下而已, 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 資深大佬 : westoy

    网文圈一直这样的啊, 东西是平台的
    盛大那时候要签约、上封推一类就要签一系列出让协议了
    后来 17K 、纵横, 都是靠放宽这个来拉大神的
    现在怎么又被拉出来炒了

  • 主 資深大佬 : boboliu

    @westoy #2 还是有区别的,我去多吃了点瓜,发现按照之前合同,只是把著作权法认可能够授权的所有东西都授权出去(也就是著作权法第十条 5 至 17 项)

    但是现在改成聘用关系之后,整个著作权就归起点了,就变成了「创作权力反而是公司给作者」的情况,而且因为有特殊说明的条款,虽然是聘用,你也没得劳动保障

  • 資深大佬 : relaxchen

    @boboliu 不是法律大神,但是如果是聘用关系,那么就应该适用《劳动法》,如果合同中条款与《劳动法》冲突,理论上是需要以《劳动法》为准的
    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有没有法律方面大神帮忙说明一下

  • 資深大佬 : coderluan

    我感觉这波爆菊最终结果就是腾讯被淋一身屎,创作平台的特性注定了没办法搞垄断。

  • 主 資深大佬 : boboliu

    @relaxchen #4 这个不用法律大神,我就能回答你,因为条款是这么写的:

    https://vip1.loli.net/2020/05/02/CbaVm7xzlyQ6pG1.png

  • 資深大佬 : binux

    @boboliu #6 写了不代表有效。

  • 資深大佬 : green15

    X 会是个好东西

  • 資深大佬 : Daath

    * 虽然秉着吃瓜的思维,大概瞄了一下是什么事情,也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 最近有句名台词“如果我手里没有剑,我就无法拥有你,如果我手里拿着剑,我就无法抱紧你。”放在此事,有种莫名的贴合感,我个人是这么觉得的。

  • 資深大佬 : ipwx

    @relaxchen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吧。。。(猜测,我不是法律大神

  • 資深大佬 : Cielsky

    前段时间不是起点原团队出走了吗
    应该是和腾讯争夺控制权失败了吧

  • 資深大佬 : ipwx

    @binux 如果认定是劳务合同,这条不用写也是成立的。。。所以我觉得问题是,这合同 TM 到底能不能算劳务合同。

  • 資深大佬 : alexkkaa

    我一直搞不懂这类网文平台有什么成本。唯一的成本可能就是给作者的提成吧。 可是作者不该被他们供起来当做衣食父母吗,怎么现在变成他们是作者的衣食父母。youtube 的平台生态是真好

  • 資深大佬 : teawithlife

    真是活久见,这和卖身契也没太大区别了吧

  • 資深大佬 : reus

    如果不是什么文网文之类的祸害卡脖子,这些平台根本就不可能这么嚣张。

  • 資深大佬 : Mac

    国内这些平台生态都是病态的,做意见集散地的做成新闻发布地,做出版社的做成杂志社,做游戏的做成电子游戏厅。DNLM

  • 資深大佬 : strugglexiang

    唉

  • 資深大佬 : est

    什么?你想说之前没被资本菊爆?

  • 資深大佬 : yoke123

    我怎么感觉资本越来越得寸进尺了 上面的老大哥们真的不知道吗?

  • 資深大佬 : fantasylidong

    哎,高 v 表示很难过。。。
    包括书如果下架了也是,好像我以前订阅的就不是我自己花了钱一样,如果不是为了支持作者继续创作,我根本不会使用这个平台,这一点 steam 就做的很好,买了下架的游戏依旧能正常下载游玩

  • 資深大佬 : xcai

    我说怎么小说好几天没有更新了,原来是起点问题

  • 資深大佬 : cabing

    平台不应该是个平台吗?

    读书最重要的不是应该是作者和读者吗?虽然资本有大量的读者。作者也很重要的。毕竟作者唯一拥有的也只是自己的作品了。

    如果是合作,版权抽成啥的还勉强算可以接受吧。。

    按常理,资本不是赚差价吗。。。

    漫威之所以可以这样,因为别人搭好了框架。

    网文不一样,一本书一个世界框架。

    起点之类的网文,水的真水,但是也有情节精彩的好作品,比如《庆余年》《仙葫》

    没见过签约协议,不知道是不是在通吃?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和涸泽而渔有啥区别?是在试探作者的底线的同时,培养作者的 N 性?

    只有一家平台这样的话,其他平台还有机会,假使全部平台都这么干的话,对作者太不公平了,太资本了吧。

  • 資深大佬 : nodin

    意思是以前作者养平台,让平台抽成,现在变成平台雇佣作者来创作,让作者成为平台的打工仔。

  • 資深大佬 : CommandZi

    @yoke123 噗嗤一下笑出声,你还是学生吧?老大哥们本身就是资本呀

  • 資深大佬 : Scottii

    现在是铁了心要用免费电子书大战了,不过思路不是烧钱而是省成本也很清奇。等亚马逊和实体出版死的差不多了,到时候就会好一些。

  • 資深大佬 : miyuki

    引用知乎上一句话,还没等到被社会主义铁拳锤死,先被资本锤死了

  • 資深大佬 : wolfan

    讲真不是 head 段以上的,都得签,多少能有笔收入。
    head 段以上的都有一定人气知名度,到其它地方开新坑也会有粉丝跟上,所以才有资本不签。

    所以,等于是用‘码字机’先换上位,再跳其它平台呗。

  • 資深大佬 : hoyixi

    这种发布文字的行业,是 G 点行业,自然能从事的都不是一般人儿,自然可以为所欲为。

  • 資深大佬 : Jooooooooo

    自己做平台呗, 自己当资本的主人

  • 資深大佬 : Jevan

    我就想问下腾讯阅文集团,大老总要是在他们平台写本什么,他们是不是也要收大老总的社交账号,收大老总的著作权。

    微博上爆料的合同细则,似乎还有一条写了,甲方有权管理乙方的社交账号。我真的被震惊了,怎么不上天呢?

  • 主 資深大佬 : boboliu

    @wolfan 就是吃屎吃肥了,才有资格吃肉啦(

    @Jevan 有体量的人,合同当然是会不一样的

  • 資深大佬 : zpxshl

    程序员不也是,上班时候写的东西不算自己的

  • 資深大佬 : creanme

    @zpxshl #32 这可不一样,网文网站不会买社保,合同中申明了两者不是雇佣关系。

  • 資深大佬 : zushi000

    b 站 up 主,youtuber 这种,版权是网站还是作者的?

  • 資深大佬 : CosimoZi

    如果网文平台真的只是平台,那它核心资产确实是它的编辑而不是作者。问题它是吗?它是个屁。

  • 主 資深大佬 : boboliu

    @zushi000 是作者的,但是短视频平台比如抖阴,是永久授权所有能授权的权限给平台

  • 資深大佬 : westoy

    @CosimoZi

    这点倒是真的….

    从鲜网时代编辑权利就巨大, 卖得不好让你几本内完本你只能烂尾…….

    起点时期是更大了, 从写作方向到注水程度到什么时候完本什么时候开新书, 你要获得编辑手上从签约到入 V 到封推到上三江一系列的权利, 都得听编辑的

    每次新网文平台出来, 都是先挖负责大神的编辑的, 编辑一跳, 基本大神也得站队跳了, 去新平台有流量倾斜, 留在旧平台换个编辑没资源的

  • 資深大佬 : westoy

    @alexkkaa
    硬件、带宽、运维、开发
    编辑, 网文平台编辑巨多的
    授权, 最早起点 D&D 、武侠同人作者是用爱发电的, 后来去谈了授权才允许同人入 V

    之前在没开通打赏分成那会儿, 靠广告和 VIP 付费分成, 起点一直是亏损的, 之前幻剑时期,TOM 收购了幻剑运作了没多久就直接晾干了, 平台成本其实蛮高的

  • 資深大佬 : lscho

    @westoy 早期确实是亏损的,但是不能否认现在确实是在狠割韭菜了,就差把根拔出来了。。真的吃相太难看了,付费阅读现在大家接受程度就够高了,问题是现在影视剧改编这块资本爆的太狠了。人家作者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 ip,版权、改编权都在平台手里,这本身就不合理。平台拿大头没问题,但是至少得给作者分口汤喝。

  • 資深大佬 : SteveZou

    @alexkkaa nonono,youtuber 也经常会被 YouTube 的算法搞得要死不活的。再加上 YouTube 几乎已经做到在大部分地区的垄断了,所以你才会有这种感觉,而网文依然处在资本抢占市场的时期。

  • 資深大佬 : westoy

    @lscho

    不是, 我只是讨论这个的成本

    我早年混龙空, 当年 17K 和 readnovel 转正版抢起点市场抢的蛮火的, 我当时想过一套方案, 就是一个类 CMS 系统, 写手自己维护自己的网文, 申请域名,cname 过来(起点当年支持过三方 cname 生成网文子站提供内容输出), 然后写手自己投放广告和做小说订阅(支付宝接口当初很容易申请的), 我做平台收个入口聚合的广告费和托管费

    后来包括写手朋友和网建方面的朋友都商量了下, 发现搞不来, 文化那边可能吃不住, 然后当时备案严起来了, 而且还担心被人 DDOS 那基本就血亏了, 评估了下就放弃了………

  • 資深大佬 : StrongNoodles

    看了一下,赤裸裸的奴隶合同,腾讯的吃相太难看了,发现国内的资本比国外的资本要更狠,更无底线,以后国内都是这样的资本的话,真的还是社会主义吗?

  • 資深大佬 : Richardhtw

    这可以说是腾讯传统艺能吗 恭喜网文成为下一个被资本爆菊的产业

  • 資深大佬 : Torpedo

    这种就 996 一样。作者和员工没有一个组织,但是公司明显是一个组织。分散的,必然是被压迫的

  • 資深大佬 : franc3567

    @Torpedo 不是有作协吗

  • 資深大佬 : just1

    @franc3567 #45 网文写手跟文学作家是两码事

  • 資深大佬 : hanbing135

    腾讯这种垃圾企业 干出啥没下限都可以想象吧

  • 資深大佬 : Mai1me

    @franc3567

    国内还有工会 来着

    见过 为工人干过啥事儿么?

  • 資深大佬 : Torpedo

    @franc3567 这算体制内。体制内还有工会了。。。

  • 資深大佬 : adjclubyb

    @coderluan 这个评论有笑到,6

  • 資深大佬 : Takuron

    @ipwx @binux
    不是法律达人,就弱弱的问一句。
    如果这么说,剥夺实际上作者版权中的人身权部分是不是也是无效的条款?

  • 資深大佬 : wyz123723

    我实在不清楚, 国外市场那么大, 为什么国内总喜欢搞内卷, 一个冷门游戏视频, 在 youtube 都能上几十万播放, 放 b 站就几千, 几百, 不想着开拓海外, 总是内卷内卷

  • 資深大佬 : whatalittleboy

    国内的文化产业都被资本搞成流水线了,垃圾歌,垃圾国漫,垃圾影视剧层出不穷,所谓的中华文化复兴不包含这些吗?

  • 主 資深大佬 : boboliu

    @whatalittleboy #53 只含阳春白雪,不含下里巴人

  • 資深大佬 : stkevintan

    @yoke123 纸牌屋里说的很清楚了

  • 資深大佬 : stkevintan

    @StrongNoodles 资本在哪都是一样的,只是外国资本被限制住了,国内资本可是为所欲为罢了

  • 資深大佬 : stkevintan

    @Mai1me hhh,说实话我只在外企和国企见过工会。

  • 資深大佬 : stkevintan

    @wyz123723 你说的那个网站怎么是 404 啊?或者是我好不容易上传点东西怎么就被喊去喝茶了?

  • 資深大佬 : lichdkimba

    @wyz123723 youtube 没人看的视频多了去了……这也能比

  • 資深大佬 : ersic

    @stkevintan 笑了,资本还分国籍?要不看看隔壁三星?

  • 資深大佬 : JmmBite

    保留作者著作权,这样是否可行?:

    作者 A 仅把网文的网络发表权转让给 B,然后由 B 去起点连载 A 的网文,是否可以保留 A 的著作权?

  • 資深大佬 : zturns

    那合同就感觉是著作权转让合同

  • 資深大佬 : WinnieNumberTwo

    来,网文作者千千万,一起下 跪 请 愿

  • 資深大佬 : winglight2016

    @ersic 你提到三星,是不是指的之前总裁因为阻挠工会活动被判刑的新闻?

    @JmmBite 似乎是必须本人原创才可以在起点发布

  • 資深大佬 : favourstreet

    网文还是露出了本来面目。这种文学和传统长篇短篇的区别不在发行方式也不在于风格内容,而是在于创作方式。发到网上的文章就叫网络文学吗?不,给平台当枪手才叫网络文学。网文走到这一步我不感到奇怪,甚至觉得这本来就是适合的创作方式,资本主义在网文领域发展生产力的历史使命还未结束。话虽如此,当然我是不愿让自己的精神财富被异化。

  • 資深大佬 : Sapp

    @zpxshl #32 那是因为你的东西本来就不是你一个人做的,是公司全部人参与进来做的,而且你从一开始就做好了打工的准备,你一开始的合同就是打工何工,他这个相当于是你独立开发的 app,放到了 APP Store,本来是商店抽三层的费用,app 是你的,其他钱也是你的,结果现在合同变了,你开发的 app 只要在商店发布就直接归商店了,代码也归商店所有,商店按照利润给你抽成,你要是不乐意,商店直接换人来维护你的代码你的 app,你一毛钱拿不到,这就是两码事了。

  • 資深大佬 : stkevintan

    @ersic 我第一句话就是说资本在哪都是一样的。

  • 資深大佬 : ersic

    @stkevintan 我的意思也是韩国三星更加为所欲为,当然这是我个人见解,而且外国很多,我是真看不得什么上来就“国内更”,外国好。外国二百多个国家,能了解几个。

  • 資深大佬 : justfortest

    @Mai1me 国企才有工会

  • 資深大佬 : xingyuc

    @coderluan 让我想起了公众号哈哈哈,我现在就当各大商家最新广告看的,个人的基本都不更了

  • 資深大佬 : xingyuc

    @wyz123723 不是前两年风潮,都想着自己做平台,一来也是被腾讯这类大公司整的,平台也不是谁都能做的

  • 資深大佬 : xingyuc

    @ersic 三星怎么了,也算是民族骄傲吧,比不起某为么

文章導覽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AD

其他操作

  • 登入
  • 訂閱網站內容的資訊提供
  • 訂閱留言的資訊提供
  • WordPress.org 台灣繁體中文

51la

4563博客

全新的繁體中文 WordPress 網站
返回頂端
本站採用 WordPress 建置 | 佈景主題採用 GretaThemes 所設計的 Memory
4563博客
  • Hostloc 空間訪問刷分
  • 售賣場
  • 廣告位
  • 賣站?
在這裡新增小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