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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裔男與友人涉瞞疫情判監 官斥造成市民憂慮
首宗社區變種病毒個案的30歲印度裔男患者與其女友人,被指隱瞞行蹤資料,二人早前承認7項「向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3個月及20日監禁。由於女被告已被還押20日,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下令她可以即時釋放。嚴舜儀在判刑時說,控制疾病相關規例並非用於懲罰患者,而是要及早找出有潛在感染風險的人,但兩名被告卻合謀向授權人士虛報自己行蹤,社區的公共衞生因而陷入危機,形容影響很大。事件亦導致衞生署人員要做原本不必要的追蹤調查,亦造成市民對潛在隱形患者的憂慮,法庭必須向公眾傳遞訊息,患者虛報行蹤或會令當局延後追蹤密切接觸者,及錯失控制病毒傳播的機會。嚴舜儀又不接納辯方求情指,男被告於3月尾抵港後,因獨自在酒店隔離了21日,精神受影響,又指,男被告其實在得知女被告已通報所有行程,才向衞生署人員承認過去數天的行蹤。而女被告作為註冊護士,理應明白相關條例的立法目的。考慮到兩人認罪,酌情扣減三分一刑期,最終判男被告監禁3個月,女被告則監禁20天。被告分別為30歲工程師Syed Mohamed Rizvi及31歲護士Guadiz Victoria Marie Alcaide。案發時間為本年4月16至18日,男工程師被控6項「向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控罪指他6次明知而向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而該資料攸關識別和追蹤可能已蒙受感染疾病危險的人,亦即新型冠狀病毒,至於女護士則面對1項相同控罪。
2021-07-05 1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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