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公积金少缴的情况,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补齐么?
如题,现在每个月公积金入账就只有 300 多.少了好几 w,想问如果要求公司补齐,需要做点什么?
如题,现在每个月公积金入账就只有 300 多.少了好几 w,想问如果要求公司补齐,需要做点什么?
还有一个点是 农村户口不强制缴纳公积金,看看你的户口性质,农村户口的话基本没戏了
你想公司多上报你的收入? 社保和税一起补一下?
这个好像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就是简单的直接去对应的 GOV 管理部门投诉即可。
入职很久了,反过来以这个理由起诉,只能说同学你太年轻。
换工作是你唯一的结果,下次入职的时候问清楚想了解的事情是你对你自己负责。
本法律意见仅为本律师针对上述事实的初步意见,不代表对个案的最终结论。
公司肯交 最好,不肯交也没办法,最多选择不干。
公司交的份额你不满意,想让公司补齐,我个人认为有点难,特别难。
针对主这种,直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拿着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资流水,几分钟之内,公积金会计算出实际应得的企业给你的工资比例的公积金数额,差额是多少,然后你提供地址,他们会给企业邮寄要求补缴的文书,一般来说,没有企业不补的。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 2018 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 2019 年月平均工资。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 28017 元,最低不低于 2480 元。
但是不管哪个城市,第一年这么交没啥问题,第二年就要调整到前一年的实发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这种不要跟公司扯皮,离职后走最正规流程给公司发个文书要求补缴(基本没办法补,就是个形式),超过 1 个月后直接起诉解决问题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