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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谈离职:因为我越过上级直属领导提涨薪,想辞退我,请问如何做?
未分類
12 1 月 2021

公司谈离职:因为我越过上级直属领导提涨薪,想辞退我,请问如何做?

公司谈离职:因为我越过上级直属领导提涨薪,想辞退我,请问如何做?

資深大佬 : biepin 0

今天早上提的,原因是:我越过直属上级提了涨薪,所以辞退,当时没有录音。 刚在录音的时候,HR 承认涨薪是部分原因,但不给出具体原因

请问大家,有没有什么如何处理的一件,谢谢

lz,刚毕业半年,对劳动法一无所知

大佬有話說 (79)

  • 資深大佬 : wysnylc

    下一家

  • 資深大佬 : jinhan13789991

    赔偿给够走就走呗,n+1 走起。没有签合同就是 2n

  • 資深大佬 : helionzzz

    拿补偿 下一家

  • 資深大佬 : huobazi

    问你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比较靠谱

  • 主 資深大佬 : biepin

    @wysnylc

  • 主 資深大佬 : biepin

    @wysnylc
    @jinhan13789991
    @helionzzz
    没错,我是这么想的,但是公司只愿意给半个月,看 HR 给什么条件,再进行劳动仲裁吧

  • 資深大佬 : jinhan13789991

    @biepin 硬刚到底,态度强硬。谁劝你算了,吃点亏什么的都别听。劝人吃亏天打雷劈。

  • 資深大佬 : paopaoxiaoyanjin

    只有离职,已经混不下去了

  • 資深大佬 : illusionist

    注意带着录音笔

  • 資深大佬 : FaceBug

    你入职多久了?不满半年,正常解除,好像本来就是半个月

    另外需要提前 30 天通知你,如果不满 30 天,要么给你+1,要么你继续上 30 天班走人

  • 資深大佬 : Tumblr

    首先主「对劳动法一无所知」就不要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了,去看一下,包含标点也就 1 万多字。

    这种情况下,你想待也待不下去了,接受辞退,并要求按法律赔偿。

    不需要你去搜集证据,相反通过非正常渠道(比如偷偷录音)的证据不一定成为有效证据。
    劳动仲裁(如果真到了那一步)是个典型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场景,你只主张就好,举证(比如公司说你有什么不符合的)的事情公司去做就好。

  • 資深大佬 : ZinWUT

    我觉得 反正都撕破脸了,那就别低眉顺眼了呗

  • 資深大佬 : shyrock

    越级在职场是大忌,相信你吃了这次亏能够记住。

  • 資深大佬 : vamayoumo

    知乎上读到过,不知真假,只做参考。针对劳动纠纷的录音证据一直都有被采用,可以偷偷录音。

  • 資深大佬 : leafre

    就是给不起嘛,跳级只是个借口,拿 N+1 走人

  • 主 資深大佬 : biepin

    @Tumblr 已经在看啦,感谢您给我的建议,不是理直气壮的说,是想表示我对劳动法的无知,不好意思
    @shyrock 并不是因为这个理由,现在改为了不符合公司文化氛围,而且越级是试用期发生的事情,而且我也并没有说是涨薪,而是询问领导我的转正工资是多少
    @jinhan13789991 可以协商的话也可离开呀,都能以这样的理由开除了
    @paopaoxiaoyanjin 会离职的
    @illusionist 现在在用手机录音
    @FaceBug 按试用期起算,还有一个礼拜
    @ZinWUT 是的,很坦诚的在谈钱了
    @vamayoumo 录音是肯定录音的,但是考虑到公司想开除我的强烈意愿,应该是用不上

  • 資深大佬 : JetMac

    刚毕业,路还长,拿钱走人,好聚好散,千万不要花大精力在所谓的维权上,时间成本高,对社会原本的认知也会受影响,不要产生消极心里。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 資深大佬 : JetMac

    现代人什么最可怕,不是生理缺陷,而是心理缺陷。我认为培养乐观积极的人生观比赚钱重要,快乐是自己的,钱没了还可以再赚。

  • 主 資深大佬 : biepin

    @JetMac 您好,我没有任何的负面情绪,我是完全明白被辞退的理由的,只是公司要以莫须有的接口开除我,还不给够应该给的钱而已,我是认同拿钱走人的规矩的。但是我认为维权也是我身为一个普通人应该坚持的事情,我可以中途放弃和失败吗,但是我还是要去尝试一下,也单纯是为自己的利益。

  • 資深大佬 : sueshaw

    还在试用期就别折腾了吧,拿半个月补偿走人。兄弟我不知道你咋想的刚工作半年就提涨工资呢,是做出什么特别的成绩了还是确实进来的时候工资太低了?

  • 資深大佬 : zhongjun96

    @JetMac #17 实际维权并不影响工作。提交资料,等开庭就行了,请 1,2 次假基本搞定。和资本家硬肛到底

  • 資深大佬 : Smash

    十分反对 17 给出的建议,最烦的就是中国人情社会的大事化小,简直就是让人恶心呕吐。

    劳动仲裁,正面刚,公司差自己的一分也别想少给,维权并不会影响工作。

  • 資深大佬 : yhyh

    抬走 下一位。

  • 資深大佬 : yhyh

    @yhyh 直接下一家啊 这波明显公司不挺你

  • 資深大佬 : excitedXXX

    强烈反对 17 的傻逼观点,来都来了,大过年的,人都死了,孩子还小,刚毕业,这都是什么狗 jb 理论,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么就是消极心理了,。另外过来人告诉你时间成本不怎么高,花一下午的时间打印资料去监察大队填资个料讲下经过说下诉求,可能到不了法庭,庭前调解就能解决这个事情,甚至庭前调解不用到场。我特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么就是心里缺陷了,什么傻逼逻辑,还快乐是自己的,tui,去你吗的。

  • 資深大佬 : gimp

    反对 17 观点。

  • 資深大佬 : bianqurenfm

    @excitedXXX 已经在这个体制内麻木了的人总习惯劝说年轻人跟自己一起麻木下去?

  • 資深大佬 : geligaoli

    如果公司给了补偿,就还是好聚好散吧。没有必要愤青一样。

  • 資深大佬 : tumaowolf

    我反对 17 ,但是主半年提涨薪还是越过上级直属领导提涨薪,这操作我是真的不能理解。
    你半年提涨薪一次是你的权利,但你越过上级是什么操作?觉得半年不涨是上级打压你?(mjd 我是大头兵,不带任何人也不是任何人的上级)

  • 資深大佬 : kkkkkrua

    N+1,大于半年算一年

  • 資深大佬 : tumaowolf

    @kkkkkrua 主还没过试用期,哪来的 n+1

  • 資深大佬 : woodensail

    n+1 是立刻走人。没有+1 可能是通知你一个月后离职,这种情况就只有 n 了。

  • 資深大佬 : kkkkkrua

    @tumaowolf #31 没看到正文说没过试用期啊

  • 資深大佬 : DAPTX4869

    @tumaowolf #31 试用期也适用 n+1 吧…

  • 資深大佬 : laojiaqing

    17lsb

  • 資深大佬 : HarryQu

    因为你现在已经和公司产生了纠纷,为了保证你的利益,请立即保存:
    1. 打卡记录。
    2. 工资条。
    3. 工作聊天记录,能导出就导出,不能导出就截长屏。
    4. 签订的劳动合同。
    5. 银行卡工资流水。
    6. 能证明你工作劳动成果的记录。

    如果你是在广州工作的话,可以参考一下维权步骤:
    微信关注粤省事小程序 -> 首页下方 -> 调解仲裁 -> 里面有文书样式、办事流程、办事须知等资料。这里面有文书的示例、以及原件,强烈建议一定要阅读并下载。

    关于 N+1:

    N 的含义 :法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两个月,此时 N 即为 1 个半月工资。

    +1 的含义:1 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般而言,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公司未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你解除合同的话,需要额外补偿你一个月的薪水即 “+1″。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公司想要证明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这点是非常苛刻的。

    举例,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 1 年零两个月,如果公司突然通知你立刻离职,此时需要补偿你 2 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书面告知你需要离职,并给你一个月的时间找工作,此时需要你补偿 1 个半工资即可。

  • 主 資深大佬 : biepin

    @HarryQu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我已经保存了相关材料啦
    @woodensail 现在在谈的是 N+1 啦,毕竟非常想让我走
    @geligaoli 没错,我现在找了公司要辞退的钱,还在商议中
    @sueshaw 我的表述不清楚,是 HR 以“越过上级”为理由辞退我,而且现在也转正了三个月了,将算以涨薪理由辞退,也是试用期的事情,他们只是找了个不合适的借口辞退了我,真正的辞退的原因不过是我被当作权利斗争的牺牲品罢了,而我的诉求也不过是拿钱走人,只是公司想节约成本,不愿多给

  • 資深大佬 : ironMan1995

    @Livid 25 人生攻击别人父母

  • 資深大佬 : zimhy

    转正了就要求 N+1 吧 半年内 N=0.5 超过半年 N=1

  • 資深大佬 : zr8657

    仲裁走起,17 的观点不是不对,而是过时了。2021 年的价值观全体向钱看,拿到钱就是王道,有钱确实不一定能得到快乐,但没钱一定不快乐

  • 資深大佬 : excitedXXX

    @ironMan1995 对事不对人哦,小朋友不要白莲花

  • 資深大佬 : DAPTX4869

    @ironMan1995 #38 特意瞄了下, 那是举例…

    @excitedXXX #41 这位感觉真的是小朋友, 233

  • 資深大佬 : nooper

    好聚好散,何必唧唧歪歪的。

  • 資深大佬 : wclebb

    @biepin #6 半年内确实只给半个月。

  • 資深大佬 : reallarry

    Better call saul!

  • 資深大佬 : M48A1

    试用期辞退也是需要理由的,这些给你的理由可能就是推卸责任的原因。
    其实可能就是公司节约成本,拿赔偿走人。

  • 主 資深大佬 : biepin

    @excitedXXX 非常感谢您的经验
    @nooper 非常乐意好聚好惨,但是公司并不愿意这样
    @wclebb 是的,问题是只给半月,还没有证据能让我走,只是想口头看看能不能把我骗走 2333
    @reallarry 咨询了法律援助,如果公司强制开除 /最近找茬开除,那么就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请律师上诉
    @M48A1 单纯的是清洗罢了,不愿意承担责任,想省钱 2333,我们是那种比较小型的公司嘛

  • 資深大佬 : swj

    我觉得 17 sb 无疑,本来就是自己得权益,不要放弃

  • 資深大佬 : ccl945

    @shyrock 跪久了站不起来了吗

  • 資深大佬 : red2dog

    态度一定要坚决,不能让 hr 觉得可以占到你便宜

  • 資深大佬 : Rwing

    正好昨天被拼多多辞退的那个人写了一篇文章,可以看看
    《被离职,你该做些什么保护自己?
    》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zODE2Mjk0NA==&mid=2247483708&idx=1&sn=cc333fce451275e6378e67861d8d25c3&from=10B1093010&launchid=10000365–x&WBAPIAnalysisOriUICodes=10000001_10000198_10000002&v_p=87&aid=01AmVnd7dtWWu1VnQhY3qL6X5jqxRoeJ35trop6WgkErIzjH4.&wm=3333_2001&theme=dark

  • 資深大佬 : qaqrzxyz

    反对 17

  • 資深大佬 : luqingliang

    强势一点,反正年底快放假了

  • 資深大佬 : xuwenping

    @excitedXXX 我来评价一下你在这个帖子下面的回复吧,就像是在跳起来打人,然后别人问你为什么打人,你却说是在教书育人。

    主发帖的目的在于接受建议,你怎么直接就开喷了呢?与你意见不同者,全部是 SB 败类?

    是互联网喷人方便么?

  • 資深大佬 : lizytalk

    你要赔偿不就完了。反正公司想辞退了,硬留着也没意思

  • 資深大佬 : MrZZZ

    @Tumblr #11
    @biepin #16

    跟 hr 和 leader 谈的时候可以录音,最高法给过关于这个的解释,这样的录音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纳,目前还没看到法院不予采纳的

  • 資深大佬 : excitedXXX

    @xuwenping 我来评价一下你在这个帖子下面的回复吧,就像是狗急了咬人,然后别人问你为什么咬人,你却说是在教书育人。

    主发帖的目的在于接受建议,我反对一下其他的建议,你怎么直接就喷我了呢?不要说自己是 SB 败类。

    是互联网白莲花圣母心么?

    全文没有教书育人 SB 败类几个字,主却自己脑补出一副大戏,不当编剧可惜了

  • 資深大佬 : excitedXXX

    @excitedXXX 另外说 17# SB 的也不是我哦,反对 17 的也不少,我已经说了对事不对人,我也没有 @17 骂的是他,你怎么就急了呢

  • 資深大佬 : Tumblr

    @MrZZZ #56 这种取证不关乎对象,所以我说的是「不一定」,比如录音内容含糊不清,比如有诱导性的谈话内容(故意引着对方往自己期望的方向去说),比如用非法器材录制的,都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
    不过我想主顶多是用手机或录音笔,倒不会存在非法器材的问题。

  • 資深大佬 : loshine1992

    17 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

    这样我一定可以在你身上占很多便宜的,毕竟吃亏是福,为了我这个朋友好你多吃点亏好吗?

  • 資深大佬 : hi543

    放宽心,深呼吸,没事的。

    读一遍劳动法,1 万字的,看不懂多读几遍。

    然后你会知道单方面辞退会有赔偿,N+1 。

    如果公司不给钱,或者不给足赔偿,记住不签任何字,不要怕威胁,往往都没用。

    记录自己的工作成果、上下班视频。以备不时之需。

  • 資深大佬 : Fizzyi

    哎,我想问下大家,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公司都会给你发工资条吗? 我们公司发工资的时候都不会给你这东西,只不过你向人事要的话会单独截图发你。

  • 資深大佬 : hbolive

    按法定赔偿呗,不能赔偿就硬刚,你这次不刚难免以后还会遇到这种情况,刚一次就有经验了,其实也不麻烦。。

  • 資深大佬 : Amayadream

    转正后辞退赔偿 N+1,另外不要签署任何自愿离职的协议。至于辞退理由很重要吗?

  • 資深大佬 : FantaMole

    劳动仲裁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麻烦,如果是在深圳的话。我当时也就网上下载材料,填好之后,打印资料一起寄过去。受理之后线下去了一趟,调解的时候去了一趟。一般理亏的到这里就结束了,可能也就是花费两个下午的时间。如果不接受调解要打官司的话,可能会再拖挺久的。打官司主要是要等比较久,倒不用花很多精力

    不过我那次的话,后续公司在调解之后又想赖掉。我后来还去申请强制执行了,也是下载东西然后寄材料。法院受理执行之后对方就软了

  • 資深大佬 : kennedy32

    喜闻乐见,17 瞬间淹没在正能量的汪洋大海中。
    我也反对 17

  • 資深大佬 : qiyuey

    越级汇报是职场大忌,吃一堑长一智吧

  • 資深大佬 : ivanivan

    注意带着录音笔

  • 資深大佬 : Caan07

    支持维权。

    另外 17 在 V2 应该是人生一个里程碑了。

  • 資深大佬 : bojack

    签了合法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赔偿 floor(n + 0.5) + 代通知金 1) * min(你的实际工资, 所在城市平均工资*3)
    好像是这么算的,代通知金要扣所得税,就算你上了一天被辞退也是这么算

  • 資深大佬 : flowercoder

    下一家吧,说实话你这样做绝对是不对的,职场不懂不问问这里的老哥们也可以问问父母,重大决定前一定要冷静,更何况,进公司半年肯定当不了齿轮,一个螺丝钉就这样,被开很正常。

  • 資深大佬 : alexzuo

    赔偿这件事情大部分人都说了,支持 N+1,不要怕。

    我猜你可能没有理解越级沟通的严重性,所以沟通的比较随意,但是这件事并不是你说的“莫须有的借口”这么简单。不是说不能越级,但是一般越级都是比较严重的事情。侧面反映了你和你的上级关系很糟糕,或者说你并不信任你的上级,哪怕事实不是这样,你的上级也有可能猜疑,结果就是即便你不走,你的上级也有概率给你穿小鞋。

  • 資深大佬 : ichigo

    越级这个是职场大忌啊,吃一堑长一智吧。
    上都在说 N+1,其实按照主情况也没多少钱……

  • 資深大佬 : yaphets666

    @ichigo 也不是 有些小组长啥的 哪有调薪的权利啊 你跟他说也没用

  • 資深大佬 : nyxsonsleep

    @JetMac 不如你把这个月工资给我,下个月再赚,怎么样?

  • 主 資深大佬 : biepin

    @hi543 好的,现在已经和公司在和平商量了
    @Fizzyi 我司刚开始发送工资条的图片,由 HR 微信一个个发过来确认,后改为了钉钉的智能工资条
    @hbolive 是的,现在就是这样的
    @Amayadream 嗷,人还比较幼稚,非要说个一二三的,思考以后,给钱就走就可以了
    @FantaMole 谢谢您给我的经验分享
    @qiyuey @alexzuo @flowercoder @ichigo 当时沟通还是很随意的,而且虽然诉求并非涨薪,但是这样的行为在职场中是不对的,我自从实习期转试用时发生了越级的事情后,我对直属上级进行了解释,也保证了再也不犯这样低级幼稚的错误,感谢各位的教导,的确是当时不懂职场规矩,导致了半年后有了这样的事情,我以后也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red2dog 还是希望和谐解决,HR 也不过是打工人
    @Rwing 已经第一时间看过啦
    @lizytalk @luqingliang 在和平商讨啦
    @MrZZZ 谢谢您的指导,留了文件记录以防出问题了
    @Tumblr 是的,只有手机,我也没有什么诱导问题可以问的 233,倒是其中我司的一个 HR 就要套话
    @hi543 哈哈哈,劳动法是应该补一补了,也没啥害怕的,人生的必然是经历啦,相关的资料也收集啦
    @Caan07 谢谢您的支持
    @bojack 是的,现在商议的也是法律的要求

  • 主 資深大佬 : biepin

    以及我希望大家可以理智的讨论,拿钱走人,培养积极的心态,是非常对的指导,而且也是“要花大精力在所谓的维权上”,并非不支持维权,同时也考虑到了时间的成本,和万一有偏激的心理对社会认知的影响,我认为 @JetMac 也是在为我考虑和提供了建议,而且 ta 强调的也是不要收到这样事情的影响,导致对人生和社会有不好的看法,我认为这样的建议也是非常正确的,一个积极的心态,健康的心理,对一个人的发展也是很重要的。

    “不应只有一种声音”,我们这个行业是开放而包容的,v2ex 的大家也都是 open-minded 的人,我们讨论一个观点的对与错,也应该梳理逻辑,陈明事理,接受别人思想的不同,但是保留自己的思考与观点。

    虽然和 HR,有所争执,但是主昨天也去请了直属领导和 HR 总监一同商议,对之前对 HR 的冲突道歉,公司行为也不是 HR 可以左右的,说明接受法定的赔偿,并等待 HR 商议的结果,若是有任何侵犯法益的行为,主也会使用劳动仲裁 /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

  • 資深大佬 : zhangxs1989

    辞退你好啊,给补偿 n+1,然后走人。
    不给就仲裁去

  • 主 資深大佬 : biepin

    —-2021.1.13—-
    和公司商议了法定补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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