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苏宁在列!银保监会点评“互联网金控”,指出“三大问题”-小额现金贷
資深大佬 : 八荒通神 5
可能大家对金控公司,即金融控股公司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但近期又“炒”得非常热门,所以今天咱们来聊聊什么是金控公司,蚂蚁集团为什么成立金控公司。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讲,金控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
简单地讲,金控公司就是:干着两种以上受监管的金融业务的大金融集团。
当前几家典型的金控公司代表
我举几个例子大家就都明白了,比如:
1、中信集团:旗下有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信托等业务。
2、光大集团:旗下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国际等业务。
3、北京金控:旗下也有银行、信托、投行证券、资管、保险及基金等多种金融服务,近期还参股了征信机构朴道征信。
所以,对于企业而言,金控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统筹管理和规范集团化发展;对于监管机构而言,金控公司成立的意义就在于能够更好地监管。
自从2002年我国启动金控公司试点以来,目前已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2020年7月23日,人民银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出台。但是,最近由于蚂蚁集团上市被暂缓后,关于互联网金融控股公司的问题又再次被提及:
监管部门指出目前互联网金控公司的“三大不足”
12月5日,在瞭望智库主办的“2020第五届新金融论坛”上,银保监会财会部(偿付能力监管部)主任赵宇龙也指出了互联网金控公司存在的问题:
1、监管缺失风险明显,监管标准、监管规则并不清晰,监管存在空白;
2、不正当竞争风险,利用自身数据或平台的优势,可能形成不正当竞争;
3、由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在数据和科技基础之上,科技的风险也是互联网金控公司一个潜在的风险隐患。
同时,他也表示,建立金控公司资本监管标准非常有必要,一方面,资本监管是金融监管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和手段;另一方面,资本监管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具有较强的普适性和可比性。
那么问题来了:蚂蚁集团该不该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呢?
首先,早在2018年,人民银行就已经对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控集团、蚂蚁金服、苏宁云商集团等5家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模拟金控公司监管试点,积累经验,推出了相关监管办法。
据查询,蚂蚁金服此前已在2015年11月成立蚂蚁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苏宁云商也在2016年4月成立了苏宁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其次,根据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不含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或受托管理资产的总规模不少于5000亿元”的金融机构,应当成立金融控股公司。
但是在蚂蚁集团上市前,其招股文件表示,蚂蚁集团披露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也就是说,蚂蚁集团拟将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
而且根据相关专家学者解读,蚂蚁是一家科技公司,并不满足整体纳入金控监管的要求,没有必要整体改造为金控集团,所以,通过浙江融信接受金控监管是合规的。
最后,回归金控公司的真正目的:
金融控股监管的一个目标是对于实业和金融业务合在一起的集团公司,要求二者分开,以实现风险隔离。目前蚂蚁集团已经在着手重新整合集团的业务体系,在金融和科技两手抓的情况下,也相信会按照其16字方针一样,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讲,金控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
简单地讲,金控公司就是:干着两种以上受监管的金融业务的大金融集团。
当前几家典型的金控公司代表
我举几个例子大家就都明白了,比如:
1、中信集团:旗下有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信托等业务。
2、光大集团:旗下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国际等业务。
3、北京金控:旗下也有银行、信托、投行证券、资管、保险及基金等多种金融服务,近期还参股了征信机构朴道征信。
所以,对于企业而言,金控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统筹管理和规范集团化发展;对于监管机构而言,金控公司成立的意义就在于能够更好地监管。
自从2002年我国启动金控公司试点以来,目前已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2020年7月23日,人民银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出台。但是,最近由于蚂蚁集团上市被暂缓后,关于互联网金融控股公司的问题又再次被提及:
监管部门指出目前互联网金控公司的“三大不足”
12月5日,在瞭望智库主办的“2020第五届新金融论坛”上,银保监会财会部(偿付能力监管部)主任赵宇龙也指出了互联网金控公司存在的问题:
1、监管缺失风险明显,监管标准、监管规则并不清晰,监管存在空白;
2、不正当竞争风险,利用自身数据或平台的优势,可能形成不正当竞争;
3、由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在数据和科技基础之上,科技的风险也是互联网金控公司一个潜在的风险隐患。
同时,他也表示,建立金控公司资本监管标准非常有必要,一方面,资本监管是金融监管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和手段;另一方面,资本监管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具有较强的普适性和可比性。
那么问题来了:蚂蚁集团该不该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呢?
首先,早在2018年,人民银行就已经对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控集团、蚂蚁金服、苏宁云商集团等5家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模拟金控公司监管试点,积累经验,推出了相关监管办法。
据查询,蚂蚁金服此前已在2015年11月成立蚂蚁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苏宁云商也在2016年4月成立了苏宁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其次,根据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不含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或受托管理资产的总规模不少于5000亿元”的金融机构,应当成立金融控股公司。
但是在蚂蚁集团上市前,其招股文件表示,蚂蚁集团披露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也就是说,蚂蚁集团拟将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
而且根据相关专家学者解读,蚂蚁是一家科技公司,并不满足整体纳入金控监管的要求,没有必要整体改造为金控集团,所以,通过浙江融信接受金控监管是合规的。
最后,回归金控公司的真正目的:
金融控股监管的一个目标是对于实业和金融业务合在一起的集团公司,要求二者分开,以实现风险隔离。目前蚂蚁集团已经在着手重新整合集团的业务体系,在金融和科技两手抓的情况下,也相信会按照其16字方针一样,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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