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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類
27 11 月 2020

垃圾短信过滤/垃圾邮件过滤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垃圾短信过滤/垃圾邮件过滤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資深大佬 : l00t 2

拦截广告被判是不正当竞争,群众纷纷认可,那么垃圾短信 /邮件过滤呢?

有没有盈利?像“熊猫吃短信”之类的应用当然盈利了。 有没有损害别人利益?当然损害了短信发送方的利益。人家的短信广告直接被收起来了。也损害了做短信推广业务的公司的利益,很显然的,你这个渠道效果不好,自然投放给你的广告量就少了。 短信推广方的利益合法吗?依法办理执照,依法开展业务,照章纳税,当然合法。

那么通过侵害别人合法利益的方式来获利,是不正当竞争了吧?

垃圾邮件也同理。凭什么认为广告邮件就是“垃圾”,还自动给屏蔽了?各种邮件客户端还以这个为卖点大肆宣传并默认开启。

大佬有話說 (39)

  • 資深大佬 : si

    短信、邮件是别人主动发的,网站是你主动访问的。
    短信、邮件是屏蔽全部内容的,网站是把原来的部分内容去掉。

  • 資深大佬 : coderluan

    过滤实际上只是添加特殊的标签和分组, 并不是屏蔽和删除啊.

  • 主 資深大佬 : l00t

    @si #1 主动不主动影响定性吗?从各种判决里都没发现有提到主动不主动的事啊。
    短信邮件论单条确实是全部屏蔽的,但是从总体看,也是有的屏蔽有的不屏蔽的,也可以算是去掉了部分内容吧。

  • 資深大佬 : ddefewfewf

    那我也没让那些垃圾公司给我发短信

  • 資深大佬 : 8e47e42

    说吧,发了什么垃圾短信被屏蔽了

  • 資深大佬 : ddefewfewf

    @l00t 中国本来就不是靠法律

  • 主 資深大佬 : l00t

    @coderluan #2 过滤规则设置下是可以直接删除的,这是其一。

    添加特殊标签和分组也正好命中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面的几条吧。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另外,实质上,也确实影响了用户看广告,对吧?

  • 資深大佬 : coderluan

    @l00t “可以设置”并不是”默认设置”, 软件没自做主张删除, 用户还是能随时查看, 而且现在软件加标签实际很谨慎, 即使是垃圾, 但是只要正规, 分组也是”推广”, 而不是”垃圾”, 所以理论上没影响用户看广告.

  • 資深大佬 : wunonglin

    首先是发送方发送的信息合法合理(违法信息除外),其次是你不能修改短信内容。比如你收到了某某银行短信验证码,然后 XXX 软件把验证码替换成了***,导致收件人不能正常使用某某银行的服务,你就有可能涉及违法。

    其次是推广短信,你屏蔽完全没有问题,因为你没有使用某某推广的服务,屏蔽短信不会造成某某的损失,但是你不能在某某的短信里把人家的链接内容替换成你的,这样有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

    比如在优酷的问题里,如果你收到、看到了优酷在第三方设置的推广,你屏蔽没事,但是你不能在使用优酷网站的服务的时候屏蔽人家网站的广告,这样“白嫖”那肯定有问题啊

  • 資深大佬 : opengps

    出发点不同:
    站点挂广告,是在自家地盘,没有主动侵犯到你的地盘
    推送垃圾短信,是主动侵入到你家地盘

  • 資深大佬 : woodensail

    嗯,如果按这么说的话,推广算是服务协议的一部分。那如果用户确实在使用对方的服务,只是不想收到消息轰炸,屏蔽了对方的短信 /邮件 /推送,那就破坏了服务完整性。算是不正当竞争了。

    所以,用户通过系统功能手动屏蔽 app 通知算不正当竞争。

  • 主 資深大佬 : l00t

    @wunonglin #9 按照你的“使用服务说”,那么运营商的广告短信不能屏蔽了对吧?你运营商的服务总是在用的,不用也不能收到短信。

  • 資深大佬 : opengps

    反过来举例:
    你看广告,或者你买会员。能给站长带来收益,换取你可以免费观看,这就是门票
    你免费看了个有效内容,还没有任何付费方式,这是逃票,所有人都逃票的结果是,只提供付费渠道。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优质资源都躲在付费渠道后面的原因

  • 資深大佬 : si

    @l00t 主动、被动是确定以谁的规则优先,而不是“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之前的帖子有个拿车比喻优酷,拿路来比喻浏览器的,就是搞反关系了。
    是你的浏览器要访问网站,是你的车要走这条路,那就要遵守这条路的规定,如果你认为规定不合法,那就用法律解决,而不是闯关。
    垃圾短信和垃圾邮件是没有经过你的允许主动发给你的,不符合你的规则就是垃圾短信、垃圾邮件。
    如果是你订阅的广告,那发给你也不算垃圾邮件。

  • 資深大佬 : wunonglin

    @l00t #12

    注意我说的是推广的可以屏蔽完全没问题,但是你不能修改人家的内容。

    比如人家医院推广短信后面有个地址,然后你某某软件修改了这个地址,导致想去的病人去到了高仿的 XXX 医院,这样的话人家医院是可以起诉你不正当竞争的。

    再次重申广告、推广类屏蔽没问题。

  • 資深大佬 : swulling

    垃圾短信什么时候合法了?不懂法就不要瞎说

    2015 年工信部《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三章 商业性短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用户未回复的,视为不同意接收。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不得再次向其发送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短信息。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通过其电信网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保证有关用户已经同意或者请求接收有关短信息。
    第十九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用于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不得用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第二十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
    第二十一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在短信息中明确注明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的名称。
    第二十二条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短信息管理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通过规范管理、技术手段和合同约定等措施,防范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发送的商业性短信息。
    第二十三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暂停或者停止为其提供相关的电信资源,并保存有关记录。
    第二十四条 鼓励用户自主选择使用短信息安全应用软件等适当的安全防护手段,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 資深大佬 : stage0071

    现在国外视频公司的盈利方式好像就 2 种
    ①免费看视频,但是有广告(比如 youtube)
    ②没广告,但是视频要付费观看(比如奈飞)

    主是希望国内的视频网站通过哪种方式经营下去?是通过广告给用户提供免费视频,还是没有广告但是从今以后所有的视频必须付费观看?

  • 資深大佬 : Cielsky

    这能是一回事吗?
    垃圾信息是推广商业信息吧,你同意接收了吗?
    优酷提供的电影你完全可以不看,也就不需要看广告了。

  • 資深大佬 : woodensail

    @Cielsky 那如果我恰好使用了他们家的服务,服务协议里面也写了他们会发短信,但是我就是不希望收到他们家的垃圾短信,这种怎么算?

  • 主 資深大佬 : l00t

    @stage0071 #17 UGC 为主可以走 1,自编剧或者买版权为主的当然走 2 为好。现在国内视频网站的业态明显得走 2 。

  • 主 資深大佬 : l00t

    @swulling #16 咦还有这么个规定。这确实不知。

    但是这个规定怎么没看到执行啊……

  • 資深大佬 : Cielsky

    @woodensail 那看协议怎么规定的了。
    另外手机是你的,取证也困难。

  • 主 資深大佬 : l00t

    @Cielsky #22 取证不难啊…… 自己装上软件,自己去注册个用户签个用户协议,再让系统给自己发一条短信,然后看有没有屏蔽。屏蔽软件又不会区分也不会知道你到底有没有同意收短信的。

  • 資深大佬 : statement

    @l00t 发送营销短信已经被定义是违法的 你可以举报,如果不嫌麻烦甚至可以诉讼 屏蔽违法内容肯定不违法
    但如果有一款软件是屏蔽正常短信 例如 注册验证码 这个就构成不正当竞争了
    例如如果腾讯视频 app 或者腾讯安全管家 屏蔽了优酷爱奇艺的注册短信 肯定会被告

  • 資深大佬 : tankren

    有啥好讨论的 现在运营商直接局端拦截了好吗 人家法务吃白饭的?

  • 資深大佬 : nc4697

    中文博大精深 不要想 想不完的

  • 資深大佬 : whileFalse

    网站被拦截广告就好像你去饭馆吃饭,吃完饭跑了没买单。

    垃圾短信就好像你走着走着路忽然有个人往你手里(或者你骑车的时候往你车筐里)塞小广告。你当然有权利看都不看就丢掉。垃圾短信发送者有没有利益?有。是应得利益吗?不是。

  • 資深大佬 : zhouweiluan

    我觉得上激烈的讨论中还是得先分清垃圾邮件和广告邮件的区别。
    在我眼中,垃圾邮件 = 澳门赌场、破斯机办理等 这些随机散发的垃圾推广信息。
    而广告邮件是你使用了一个网站的服务,这个网站开始给你推他们的广告邮件,但其本质上我觉得不是垃圾邮件。

  • 資深大佬 : maplelin

    咨询专业律师 ❌
    去 V2EX 跟非法律专业人士抬杠 ✅

  • 資深大佬 : tuboshuv1

    我还没同意他肆意收集邮箱,手机号呢?

    凭什么给我发,要不是发短信要钱,反向给你发个几十条,你能运用信息技术批量发,我凭什么不能用信息技术拦截?我不光要拦截,我还要把你邮箱塞满垃圾,给你发一堆垃圾邮件,挤爆你服务器!

  • 資深大佬 : swulling

    @l00t https://www.12321.cn/ 上就可以举报,只是目前的处罚比较轻,以罚款为主,新的

    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增大了处罚措施和监管措施

  • 資深大佬 : notgod

    23333
    一直说隐私保护

    qcc dot com
    tianyancha dot com

    这类直接公开 电 话 邮 箱 , V I P 可以有 API,直接采集 个 人 信息, 本质是什么
    完全看怎么解释……

  • 資深大佬 : chinvo

    @notgod #30 法律规定公司的这些信息是要公开可查的

  • 資深大佬 : msg7086

    @zhouweiluan #28
    垃圾电邮是滥发电子消息中最常见的一种,指的就是“不请自来,未经用户许可就塞入信箱的电子邮件”。
    —— 维基百科

    按理来说,只有不请自来的邮件才会被屏蔽。正常注册账号后收到的推广邮件应该是不算的。

  • 資深大佬 : imn1

    怎么说了几个贴都没人搞清?
    特别针对可识别的合法个体,属于侵权,而泛规则,只是针对行为的,不算不当竞争相关,要说犯法了就要看有没有其他法律适用了
    在用户端发生的拦截,且用户主动认可的,算是用户行为,就是短信送到了,用户不看、甚至不想知道有这个短信而已

    APP 方式短信拦截问题不大,一般都没有预定针对某个实体的规则,自定义针对实体的规则不是预定的则可
    反而是运营商拦截要斟酌了,如果运营商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拦截,估计需要一些公共法律(短信涉及刑事方面)的支持,例如防范谣言、反恐方面的法律,单纯民事的拦截,用户是需要知情并许可的

    例如把短信里面含有”优酷“(注册商标)两字拦截的,只能是用户自行定义,APP 预定了这条规则就可能出现诉讼了

    同理,提供一个零规则的拉黑、过滤功能无法提起讼诉,但预置拉黑某个人的功能,就有问题了

    不要啥事都往法律扯,不然,大家讨论一下各种语言里面的 filter()函数是否违法吧,这个更符合技术社区,

  • 資深大佬 : HankAviator

    说到底耽误挣钱的事儿都不对,自己不爽的事儿都往法律上靠,这就是当下价值观。
    以前还以为大多数人问这种问题只是 troll 一下,没想到这才几年就成这样了。

  • 資深大佬 : LWFF

    好家伙 垃圾都要

  • 資深大佬 : dzdh

    @l00t #21

    执行不到位的法规还少么

  • 資深大佬 : yolee599

    都说主动和被动,我的隐私信息不是主动给他啊,但是它就是收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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