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DO,DTO,VO
最近在看阿里规约。 阿里对于 DO,DTO,VO 的规约为
DO ( Data Object ):此对象与数据库表结构一一对应,通过 DAO 层向上传输数据源对象。 DTO ( Data Transfer Object ):数据传输对象,Service 或 Manager 向外传输的对象。 VO ( View Object ):显示层对象,通常是 Web 向模板渲染引擎层传输的对象。
但是我在使用 mybatis 分页时,一般会在 Controller 里直接调用分页方法,返回 IPage 对象 那么 这个时候 Ipage 对象对应的泛型应该用哪个呢? DO 还是 D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