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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1 月 2020

当证人是真的有危险的 昨天还看MJJ冷嘲热讽

最美嫦娥颜丹晨 大佬有话说 : 2 小时前

当证人是真的有危险的 昨天还看MJJ冷嘲热讽

本帖最后由 最美嫦娥颜丹晨 于 2020-11-14 09:04 编辑

新闻链接:https://view.inews.qq.com/a/20201113A04KJ500

父子反杀夜闯行凶者被判死缓,检方称「非正当防卫,闯入家门未必行凶」,你怎么看?

​
11月13日红星新闻报道,河南新乡市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因举报村支书贪腐,2009年7月2日晚,村民张好峰家遭到村支书之子许振军带人上门报复;十数天后的7月19日晚,许振军再次闯入张家,双方在院内发生冲突后,许振军被砍中要害死亡。

新乡中院、河南高院均认为,张好峰父子故意杀人,不构成正当防卫,最终二人被判处死缓。张好峰父子及其亲属坚称,该行为系正当防卫,并申诉了11年。2019年3月,张好峰妻子常卫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最高检将该案交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

2020年11月10日,河南省检出具《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称,案发前17天,许振军纠集他人闯入张家伤人,案发当晚,许振军再次闯入张家,对于引发本案有明显过错,但“仅仅依据许振军上次有明显过错的经历,并不能直接确定其本次一定实施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河南省检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并无明显不当,“本案不符合抗诉条件,本院决定不提请抗诉。”

在中国汉代至清代,法律对一种情况其实都是允许正当防卫的,即著名的“夜无故如人家”条文。夜无故如人家,表面意思就是夜晚没有正当理由进入他人家里。

这种行为的后果是什么呢?汉代以来的法律都在一定条件下允许老百姓进行正当防卫。比如汉律:

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唐律:

诸夜无故入人家,答四十。主人登时杀之,勿论。若知非侵犯而杀伤者,减斗杀伤二等。其已就拘执而杀伤者,各以斗杀伤论,致死者加役流。
明清法律也制定了跟唐律差不多的夜无故入人家条文,不过清代的条文更加细致,在明律基础上增加了一条:

凡黑夜偷窃或白日入人家内偷窃财物被事主殴打至死者,比照夜无故入人家已就拘执而擅杀至死律,杖一百、徙三年。若非黑夜,又未入人家内,止在旷野,白日摘取蔬果等类,俱不得滥引此律。
从上面这些古代法律来看,大多是允许业主在歹徒无故闯入家宅时进行正当防卫的。不过有几个限制条件,第一,必然是发生在夜晚的擅闯;2、必然是没有正当理由的闯入;3、必然是闯入室内;4、实施防卫的人必然是主人(业主);5、必须是登时杀死,即闯入当时将歹徒杀死。

从夜无故入人家条文来看,这条法律不要求防卫方一定具有防卫的意图,也不需要闯入者一定要实施除闯入以外的不法行为。

唐律疏议规定,如果事先已经知道闯入者有作奸犯科的意图,可以退避情况下,仍然允许业主根据夜无故入人家条文将闯入者登时杀死。

从这一点来说,今天检察官关于不确定闯入者有实施不法行为,所以不能正当防卫的观点,值得商榷。

对夜无故入人家防卫的后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业主杀死杀伤闯入者者不追究责任。对防卫过当的,可以减轻处罚。

夜无故入人家条文在清末修律以后,就消失在法律中。原因主要在于,到清末**,宵禁制度已经事实上不存在,所以夜晚串门也多了起来,这时候如果滥用这条法律,会导致无辜的人惨死。

其次,国家权力的不断集中,国家不断对暴力进行垄断,一般不允许老百姓再实施自力救济。而入无故入人家条文,其实是对老百姓自力救济的一种认可。

但不管怎么样,夜无故入人家条文,对强调私有产权保护的今天还是有借鉴意义,我们的法治要从西方汲取营养,在犯罪刑罚这方面,也要考虑从古代法中汲取营养,毕竟“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产物“,古代法统治了几千年,其中的规则已经形成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着广大国民。

如果将古代法中的有益精神吸收到今天的法律或者裁判规则中,或许在裁判文书的可接受性上会好很多。

由于这个案子不了解全面情况,只是根据新闻描述。从新闻介绍的情况来看,夜无故入人家的条件者中,鉴于双方早有积怨,“夜”、“无故”、“入人家”、”主人”的条件都已经具备,但尚不清楚的是,这对父子杀死闯入者,是否是在登时?

另外,考虑到双方此前就有积怨,死者本次闯入,即使父子可以回避,但是在自己的家里,也应当在防卫意图和防卫时机、起因等方面,进行宽松的解释。原因无他,家是老百姓最后的防卫堡垒,断无为不法分子退避的道理。

总结一下:这个案子的处理,或许可以借鉴“夜无故如人家”条文精神,这样,也许情理法更近融合,裁判文书和裁判结果更有说服力。

参考文献:张群:《也谈夜无故入人家》,《北**律评论》2010年2期。https://cdn.jsdelivr.net/gh/hishis/forum-master/public/images/patch.gif

hehe 大佬有话说 : 1 小时前

各位有条件的话还是早点移民吧

爸爸­ 大佬有话说 : 2 小时前

看地名,不奇怪

女宿舍楼卖黄瓜 大佬有话说 : 1 小时前

这也是我大中华法理老被认为远不如资本主义漂亮国法理,而饱受诟病的一个地方——

从制度理论上公有为主导,于是在私有制仅仅是“多种协同发展”的从属地位下,法理上表现出对公民私人生命、财产、家宅的保护力度一向不怎么高,很多东西的优先级都要高于保护私人空间和资源。

只有当你被侵犯得十分悲惨,才舍得判一声对方错了,量刑能轻就轻,赔偿很难到位。而且家庭成员彼此之间的侵犯还尽可能不归法律管。是不是一向这样?

虽然这样说很敏感,估计几分钟就要被折叠扣盐值,但这是事实,没人能否认。

但作为一名党员我绝无半点颠覆之心。仅仅是指出,无论是自古以来擅闯民宅以盗匪论,还是今天部分资本主义国家面对入室者可以直接开枪自卫,那是更合理、更被认同的法理。

如果不尊重私人空间和财产,我们买房何用?反正别人有权来去自如。我们为什么要生孩子?反正别人再怎么侵犯TA,TA也不能在侵犯实现前无限自卫,也就是说,除非TA死透了,才能诈尸起来反杀。

在“我坏我有理,你敢你倒霉”的风气下,谁还愿意当好人啊……https://cdn.jsdelivr.net/gh/hishis/forum-master/public/images/patch.gif

gamerock 大佬有话说 : 2 小时前

爸爸­ 大佬有话说 : 2020-11-14 09:08
北上广深哪里有这种鸟事

北上广深…这样的事多呢…
只不过你不知道罢了..
09年的时候..你百度一下..京城四少..在天子脚下干的哪事…别的地方就不说了..很多事情你不知道..

imslc 大佬有话说 : 2 小时前

有一个问题,现在的院子都有大门的.如果主人不愿意见人,直接不开门就行,别人如果翻进院子就另说了.不知道楼主就有没有关心过这个问题

gamerock 大佬有话说 : 2 小时前

:L:L哈哈..2L比较严重啊

爸爸­ 大佬有话说 : 2 小时前

gamerock 大佬有话说 : 2020-11-14 09:07
哈哈..2L比较严重啊

北上广深哪里有这种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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