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就是你看着不爽,但是你拿它又没什么办法
突然想到,如果一家企业,大家都称赞他好,那它是不值得投资的(或者说还不是值得投资的时候),如果有一天,它的口碑开始变差,人们开始对它各种抱怨但又找不到其它替代品时,你就应该买他们的股票。
突然想到,如果一家企业,大家都称赞他好,那它是不值得投资的(或者说还不是值得投资的时候),如果有一天,它的口碑开始变差,人们开始对它各种抱怨但又找不到其它替代品时,你就应该买他们的股票。
如果按你们两这个想法,反垄断法就不应该存在了。
世间一切在于平衡,反垄断法的成立也是这个目的,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产品侵占过多的人类社会资源,就会造成其他更多人利益的受损,所以当它大到不可以撼动时,才需要立法去进行拆分,开放出新竞争形态。
垄断并不是因为它做得好,而是它阻止了人们拥有选择其他产品的能力。
正如当初 IE 和 windows 进行捆绑时,不是因为它 IE 有多好,而是它的这种行为阻碍了人们的选择其他浏览器能力。
APPstore 和苹果手机捆绑也是一样的,并不是它 appstore 做得好,而且它进行了产品间的捆绑,让用户或开发者无法有选择其他应用商店的能力。
我认为企业在自由商业竞争下形成的优势地位根本没有反对必要,只有行政、司法甚至黑社会手段构建的垄断需要反对。
这里进一步的深层问题是,究竟该在何等地域层级之下反垄断?如果某公司产品在一乡一县市场上一家独大是否需要开罚单反垄断?或者待其成长到足以垄断一城一省市场再来开罚?或者干脆等到全国垄断再来开罚?
所谓反垄断法,不过是贸易保护披上的合法借口罢了。君不见 IE 浏览器的反垄断官司在美国平稳落幕,而欧盟当局却屡屡用反垄断名义从微软等美国科技公司手里提款。波音收购麦道之后在美国民用航空领域一家独大,美国当局调查了几年最后以波音有空客在全球范围竞争为由认为不够成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