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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雞精:
1.文宣可判終身
2.傷人/暴動/堵路刑毀最低判3年最高10年(第24條)
3.Popo可以無任何限制出入任何地方(包括睇你電話)
4.阻狗同公安同樣最低3年最高10年(第2節22條)
5.金主可判最低5年最高10年(第23同26條)(請用其他理由資助 如生活費 契仔契女etc.)
6.佢話你恐怖主義/份子同相關人士就可以凍結 充公甚至沒收你所有資產(第26條)
7.被法院判決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將會被剝奪終身政治權同埋唔做得公務員(第35條)
8. 國安法一切解釋權在國家(第65條)
9. 如同香港法例有抵觸以本例為準(第62條)
10.國家既人黎香港有刑事豁免權 同時香港無權審查佢所有野 包括車輛(第6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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